体育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纪律规定
为做好我院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师生对党的认识,特制定以下积极分子培训班纪律规定。
1、学员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统一安排参加培训;要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学院专职组织员(班主任)对学员的管理全面负责。
2、上课由班主任进行考勤。考勤将作为平时成绩打分的主要依据,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不能上课或参加活动时,应提前做出书面请假申请,学员经所在党支部书记同意,班主任签字,并交由党总支备案后方有效。
3、学员必须于党课开始前10--15分钟到场,要求每位学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无故迟到、早退一律按旷课处理,无故旷课一次者即除名,并不得参加下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4、学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培训。在开课前学员的通信工具一律设定静音状态,并上交到前台。严禁将食物带入课堂和随意出入教室;班主任将不定时检查课堂纪律,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者,将记录在案,参与最终考评。
5、要求学员上课时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
6、考核实行学分制考核,满分为100分,分别从平时表现、笔记、心得体会、考试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任意一项组成项分数不足该项的60%,总成绩以不及格计算。具体分值:平时表现占10分;笔记占30分,心得体会占10分,考试占50分。考试时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者(抄袭、对话等舞弊行为)将被直接请出考场,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资格。
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端正入党动机。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规定,规范个人的言行举止,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确保本期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黄山学院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