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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9-07-24  浏览次数:2067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评价制度,推动学校体育的科学发展,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通知精神及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与管理

(一)领导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分管领导(副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做好测试工作的有效协调、合理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测试、录入等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测试组

测试小组主要体育学院赛事中心主任负责安排管理职责是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场地、器材;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负责测试成绩的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录入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单的打印,及时上报数据

三、测试工作

(一)测试范围

  黄山学院所有在校全日制的14年级的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五年制专业在第四年完成测试。

(二)测试项目

  男子: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视力

  女子: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80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分钟仰卧起坐、视力

(三)测试办法

按照体育学院统一工作部署,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四)测试时间与场地

1)测试时间

上半年的测试时间为:3月初至6月中旬,进行补测工作。

下半年的测试时间为:9月至12月底,测试所有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测试小组根据学校教学、实习等各项活动安排再制定具体的测试时间,体质测试前一周时间内,通知到各个学院并在黄山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2)测试场地:

50米、800米、1000米项目在率水、横江校区的田径场跑道上进行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项目在风雨操场体质测试室或其它指定场地进行测试。

四、成绩管理、发布与相关规定

(一)测试成绩管理、发布

测试数据每年12月底由体育学院输入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学生成绩,并将成绩在体育学院网站和学生处网站上公示;如有疑问,可联系体育学院申请查询。

(二)测试成绩相关规定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学年总分评定等级为: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学年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各类评优与评奖;学年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总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教务处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三)申免、请假与补测

1)申免

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体育学院备案可以免予《标准》测试。(免测申请表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参与评优评先时成绩按60分计

2)请假

因伤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提交请假条,出示医院证明,核准后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按照指定时间进行补测。

3)补测

因身体原因、教学活动、实习安排或其它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质测试的年级、班级、专业或个人,应在测试前两天向体育学院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按照指定补测时间安排进行补测。

4未参加常规测试且没有申请缓测或已经申请缓测仍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缺考,取消该学年的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资格。

五、测试要求

(一)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试学生须在测试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上报免予执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审核批准方可免试,否则按未参加测试处理。

(二)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着运动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一卡通),提前2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接受测试,严禁舞弊。在测试过程中出现替测、舞弊、故意损毁测试场地器材、扰乱测试秩序等恶劣行为的学生,测试员有权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并按照《黄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有关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规定自20191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体育学院和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