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浩宇同学《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者: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6-08-26 浏览次数:10
张浩宇,男,学号22213031070,原22社体班学生。学校根据《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2017〕44号)第十章第四十五条第十一款规定的规定,对张浩宇同学作退学处理,并要求我院把张浩宇同学的《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送达其本人。我院于2026年7月20日以邮寄方式将《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寄给其本人,学生签收后,至今未寄回。
特此发布本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9月8日前),如果张浩宇同学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超过期限未提出书面申诉,视作张浩宇同学的《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已送达其本人。
特此公告!
体育学院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