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班主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让青年教师通过担任班主任得到必要的管理能力和学生专业指导水平的提高,配合学院辅导员队伍做好学生专业引导和学业发展指导工作,更好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和规范管理。
二、申报范围
未从事过学生管理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体育学院班主任申请表》(附件1),和一份简要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内容设计、具体完成工作项目等);
2. 申请表附计划上报学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聘请申请者上岗开展相关工作;
3. 担任班主任班级由学院根据需要统一安排。
四、工作要求
1. 与辅导员密切合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 协助辅导员做好日常学生管理工作;
3. 重点开展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专业技能提升工作,具体做好和完成如下事项:
(1)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学生专业学习座谈会、主题班会等,了解学生专业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2)全年开展两次以上考研指导咨询活动,指导本专业学生考研方向选择和考研学习技巧;
(3)每周固定时间进行线下或线上学生专业学习答疑;
(4)指导学生实践团队建设,参与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活动,包括专业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职业规划设计等,充分利用学院教学资源进行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培养;
(5)通过一定活动形式加强学风建设,在改善学生学风过程中起到引领作用。
五、聘期
一般为一个完整学年度。
六、日常管理与考核
班主任须按时填写《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记录表》,日常业务上归属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领导,须参加学院各类学生管理会议。
教师担任班主任期满后,应填写《体育学院班主任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制作汇报PPT向院考核委员会进行班主任工作总结汇报,院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并填写《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3),最终根据考核评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考核结果计算方式:考核委员会成员平均分×60%+所带班辅导员与随机抽取5名学生平均分×30%+班主任个人评分×10%
对于不合格人员责令整改,并延长班主任工作一年,直至合格。
七、实施
本制度自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体育学院
2021年11月8日
附:1.《体育学院班主任申请表》(附件1)
2.《体育学院班主任聘期考核表》(附件2)
3.《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3)
4.《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记录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