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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重申有关劳动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5-01-21  浏览次数:332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黄山学院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的规定》,经体育学院2015年1月17日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所有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要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不能参加者一定要向学院领导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二、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的界定

    1因故改变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的情况为调课。教师本人不得私自调课,病假、公假、事假等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课手续:

    2、因故更换授课教师的情况为代课。代课由教师本人提出专业对口、职称相符的代课人选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处长审批。

    3、因故不能上课,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不便补上或无法补课的,视为停课。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以讨论课、习题课、复习课等形式为名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讲课学时。

    4、由任课教师按程序约定进行补课。如不能按要求进行补课,须再次于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一定要再次约定补课的时间和地点,经院领导同意、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后,重新安排可以安排补课,直至完成补课任务。

    三、调课、代课、停课的报批手续及审批原则

    1、教师因公出差、生病等客观原因确需调课者,登录管理软件的Web页面(http://jwc.hsu.edu.cn),利用自己的账号填写完整的调课申请,再到学院通过教学秘书打印调课申请单,经学院领导同意后,报教务科审批,并由教务科打印调课通知单。对于调课申请单填写不完整的,教务科不予以打印调课通知单。任课教师将调课申请单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调课通知单交班级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由班级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凭调课通知单通知学生。

    2、每学期每门课程调课学时数累计不得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5%。

    3、教师因公出差、生病等客观原因确需他人代课者,教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代课人选,经院领导同意后,教师登录管理软件的Web页面(http://jwc.hsu.edu.cn),利用自己的账号填写代课申请单,再到学院通过教学秘书打印代课申请单,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任课教师将代课申请单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4、凡未办理手续,而擅自调、代、停课者,一经发现,按照《黄山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5、学院教学秘书做好调、代、停课记录工作,并协助院领导做好审批及调课不超过课程总学时数5%的控制工作。每学期结束后,学院教学秘书应对停、调、代课进行统计,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2015-1-17